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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與外勞終止聘僱關係

你好: 請問您我家外勞與我媽處不來

而我爸的病又比較好了

我想終止聘顧關係

眾介說不可以

基本年要請兩年才能終止聘僱關係

請問終止聘僱關係有此法條規定嗎?外勞來台近九個月了

是否承蒙仲介所講不能如此中止

而我有位同事說他同事跟他說外勞可以轉介他戶工作

請問成序如何運作.
首先你應該跟你的仲介溝通

因為一般來說雇主是有資格要求中途解約的

因為你有提及你爸的病有好一點了

所以不需要再使用外勞了

用此原因

讓仲介幫你把你們家的外勞轉出讓別的有需要的人去承接使用

轉出動作是由仲介幫你們申請的

要去就業輔導站登記轉出

有需要的人去登記承接

若是六次(也就是六個禮拜)都沒有人去登記承接

那麼就由你們付機票的費用給外勞回國去.沒有所謂的要兩年才能終止

若是你的仲介不肯的話

那你就只好交給勞工局去處理囉!以下是各地勞工局的資料各地勞工行政主管單位一覽表序號 單位 聯絡電話 傳真 地址 1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02-2720-8889轉1652、7000 直撥1999(便民專線) 02-2759-6661 台北市市府路1號5樓 2 台北縣政府勞工局 02-2960-3456轉6466、6458 02-8965-8697 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 3 基隆市政府社會局 02-2428-7801 02-2422-6215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5樓 4 桃園縣政府勞工局 外勞課 03-334-172803-339-2551 03-334-1689 桃園市縣府路59號3樓 5 新竹市政府勞工局 03-532-4900 03-531-8204 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 6 新竹縣政府勞工局 03-551-8101轉391~394 03-552-0771 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7 苗栗縣政府勞工局 037-357-040 037-364-548 苗栗市福麗里國華路1121號 8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04-2228-9111轉330304-2229-6049~50 04-2229-6048 台中市自由路2段53號2樓 9 台中縣政府勞工局 04-2524-0131 04-2528-5514 台中縣豐原市陽明街36號6樓 10 彰化縣政府勞工局 04-726-4150轉1轉1031~1040 04-729-7230 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號 11 南投縣政府社會局 049-222-2106轉557049-224-4082 049-223-8670 049-223-8853 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12 雲林縣政府勞工局 05-537-1542 05-533-1080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 13 嘉義市政府社會局 05-223-1920 05-222-8507 嘉義市中山路199號 14 嘉義縣政府社會局 05-362-0900轉302 05-362-1097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2路東段1號 15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06-390-1089 06-295-1052 06-298-305406-295-1053 台南市永華路2段6號 16 台南縣政府勞工局 06-637-346306-632-6546 06-632-083206-637-3465 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 17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07-831-448507-812-4613 轉316 07-812-478307-811-7548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 18 高雄縣政府勞工局 07-733-792107-733-8842 07-733-7924 高雄縣鳥松鄉大埤路117號 19 宜蘭縣政府社會局 039-324-400 039-367-741039-356-545 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 20 花蓮縣政府社會局 038-225-377 038-237-712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21 台東縣政府勞工課 089-328-254 089-341-296 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22 屏東縣政府勞工局 08-755-8048 08-751-7812 屏東市自由路17號 23 澎湖縣政府社會局勞工行政課 06-927-4400轉357、356 06-926-8391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24 金門縣政府 社會局勞工行政課 082-373-291 082-371-514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25 連江縣政府社會課 083-622-485轉13 083-622-209 馬祖南竿鄉介壽村76號 我想先不用撕破臉

除非仲介太超過~我們請外勞是來幫忙的不是受氣的! 參考資料 申請三個外勞的雇主
讓外勞轉換別雇主請仲介公司辦理轉出既可以後要申請尼在重來申請仲介不可不幫忙代辦此手續  否則有權申訴勞委會
您好:基本上是可以做轉出的動作

(可能是仲介不想做而已~因為她們就賺不到錢了) 還是建議您 跟仲介公司聊聊

以病人康復的方式讓外勞轉出仲介作業程序向勞委會通知(大約12~14天)--向當地的就業服務中心(外勞有6次轉出的機會)

如果都沒有接的話

外勞就必須回家

這二個月您可以不付給外勞薪水

(因為您供他吃住

所以基本上可請他做一點點家事)但還是跟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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