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對勞基法熟的人幫我解答一下
今天我在模家公司上班 基本月薪是2萬2(正值人員)工讀生 每小時100元我今天是以正職人員身分 在公司上班 月休4天 (休假算薪水) 工作時數每天9小時早上到下午2點(2點開始休息-6點) 6點開始上班做到11點所以是 9小時 雙週工作時數 108小時 本人我12月1號開始上班 做到27號 (4天已休完)28號29號 這2天我請假 (副店長叫我不用來了) 30號31號所以我沒去 (我1月10號有去理論他只跟我說他沒聽到請假這件事情全公司的人都知道 有可能一個主管.副店長不知道嗎.還會叫裡面員工打電話給我 叫我星期日之後不用來了) 太誇張今天1月10號 看到我薪資單 (如下)日 公 總勤 22天 休 4天 數 26天日給 0遲到 時0 分0月薪 15400元日新 0元責任津貼 0元全勤 0元加班 405元 5H(小時)時薪 0元合計 15805元 以上 應支金額所得稅 0元勞保費 0元健保費 0元前借款 5000元曠職金額 2199元 遲到金額 0元制服費 0元合計 7199元以上 應扣金額實支總額 8606元有大大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我該整麼做整模處理
1勞資糾紛處理辦法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loumther2中華民國勞法權益維護促進會-爭議部- 常小姐 電話:02-2739-2582 傳真:02-2739-2583 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3段131號6樓 網址:www.lawki.org.tw 信箱:dannie5757*lawki.com.tw 3到 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上網申訴 勞工局就會派人處理了http://163.29.40.172/big5/html/two/index-a0.asp4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Youth Labor Union 95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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