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60
工作未滿3個月遭公司資遣
我於2012年10月9號任職
公司在今天2012年12月10號發薪日告訴所有員工
因為公司改組
所以要遣散所有員工
我的薪水是底薪25000 1000全勤 勞健保扣除615=實領薪資今天拿到的薪資明細表我看不懂公司打的意思如下:11月份薪資 2600012月份薪資 867012/1-12/15薪資 4335 (公司多發5天薪)勞健保扣除 615這樣還有資遣費嗎??(若有的話如何計算)由於10月進公司公司並沒有馬上幫我們保勞健保
大概是12初才投保成功這樣若我有拿到非自願離職單
可否請領失業給付(因為公司12月才投保)拜託了解的回答我~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101/10/9~101/12/10 一共是63天日薪算法:26000/30=86612月薪資:866*10天=8660 (原本給12月薪就應該給這麼多
公司有多發五天??)◆資遣費假設你各月份薪資如下:10月薪19918、11月薪26000、12月薪8660 未滿六個月的平均工資:(19918 26000 8660)/63*30=25989公式:(年 (月/12 日/30))*0.5*平均工資你的資遣費大約:(0 (2/12 2/30/12))*0.5*25989=2237◆失業給付申請資格一、年滿15歲至65歲受僱勞工(含本國籍勞工及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
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以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
參加就業保險為被保險人者。
二、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三、具有工作能力與繼續工作意願。
四、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
◆可否請領主要還是要看你投保年資是否有滿1年以上
而且經過就服站認定。
1)公司12月才投保只要資遣日往前3年內有滿一年就業保險年資就可辦理失業給付若你因為公司晚投保
導致你就業保險年資不足
無法請領失業給付、健保補助
就向雇主求償
勞保局不負責
因為投保年資審件不符資格。
就業保險年資三年算法:98/12/16~101/12/15更久之前的投保不需理會
只要這3年內滿一年即可2)今天2012年12月10號發薪日告訴所有員工這叫【資遣預告日】請問資遣日就是這天嗎?還是哪一天???因你未滿三個月
雇主不需提前10天告知
也不須給你10天預告工資。
3)勞健保扣除 615因為12月公司並不需要支付勞工健保費
所以你不可以讓公司扣除健保費
12月健保你必須1、依附配偶2、配偶持身分證 印章 健保轉出單(向公司要)去區公所健保窗口辦理3、未辦理投保
12月健保會算利息、滯納金
直到你下一份工作投保時
帳單寄到公司
由公司轉交給你。
4、注意:12月這個月是【空窗期】因為公司不需幫你支付健保費(合法的
健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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