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費(資遣費)計算的方法?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我因公司業務緊縮而被資遣
本人到職日為96.07.02
離職日為99.05.31
共計2年11個月
(公司方面是以2年又334天算之)
月薪28000元包含午餐.技術.等津貼在內
但又因為我的工作後來2年需要私車公用
所以公司以每公里x7元
列油費津貼項目給我
所以實領金額是28000元 公里數x7元.而本人於99.05.24被告知做到99.05.31止
我想請教的是((資遣費是以28000元去算
還是以28000元 油費津貼去算呢?))以下為本人前公司所計算:月薪28000元28000x0.5x2 (28000x0.5x334/365)=40811(預告工資13天)=28000x13/30=12133(剩餘特休8天)=28000x30x8=7466(剩餘補休3小時)=28000/30/8x3=350合計=40811 12133 7466 350=60760元(請問這樣算是對的嗎?)----------------------------------------------------------------------------------------------------------------若以28000 公里數x7元油費津貼
被資遣往前6個月來算的話每月總金額如下:98.12月份=28000 8617(油費津貼)=36617元(總額)99.01月份=28000 7420(油費津貼)=35420元(總額)99.02月份=28000 5817(油費津貼)=33817元(總額)99.03月份=28000 9499(油費津貼)=37499元(總額)99.04月份=28000 8344(油費津貼)=36344元(總額)99.05月份=28000 7686(油費津貼)=35686元(總額)以上為被資遣往前6個月每月之薪資合計
若以此計算
則我該拿到多少遣散費呢?懇請各位大大
幫小弟計算一下.在此先謝謝各位大大們
您的年資應為2年10個月又29天兩年的資遣費為28000*2*0.5 = 28000不滿一年的計算基數如下基數=【 0 (11 29/31) /12】x 0.5= 0.49不滿一年的資遣費為 28000*0.49 =13720資遣費合計為41720元特休未休代金 28000 /30 * 8= 7467元(您的計算是對的)補修 28000/30/8*3=350元(你計算也對)預告工資你屬於兩年以上未滿三年要20日前告知
預告工資的費用為28000/30 *20 =18667元所以合計應該要給的錢為68204元
至於含油資補貼的話因為每個月的油資補你七元
就只能算平均值來計算。
記得你還可每禮拜兩天的帶薪謀職假唷第16 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
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
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
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
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
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
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資遣費年資資訊在職96.07.02~99.05.31=2年10個月26天應計2年11個月=1.46個基數96.07.02~97.7.197.07.02~98.7.198.07.02~99.5.31=10個月26天平均薪資應以包含午餐.技術.等津貼在內的月薪28000元為計算基礎28000 x1.46=40
880就是你的資遣費預告工資滿二年以上應給30天=28000;TOTAL=40
880+28
000=68
880如有勞資權益事項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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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資補貼是依實際情況補貼給你
那並不是因你的勞務支出給你的薪資
本來就不列入薪資計算
請注意
法條寫了是「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並不是「經常性」就叫薪資2.所謂的預告工資
是在沒有預告的情況下請你走人
才須要補足預告天數部分的工資給你
既然公司有提前預告
只是預告期未滿
當然是要扣掉那7天
這點並沒有問題3.至於你的特休、補休
公司也都有折現
其實公司並沒有錯哦
兩位回答的大大
可能要看清楚
該公司是有提前預告
只是預告天數不足而已
不應該以20日計算
而是要扣除已預告的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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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7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111103012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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