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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可以升請低收入戶嗎?

大約說一下我家中狀況家中有我 (只有我一人有工作)目前無薪假 一個月不到18

000元。

正常工作沒有被放無薪假

是28

000元父 52歲 無工作 戶長母 52歲 無工作哥 30歲 無工作弟 12歲 國小生我所得稅升報有報扶養親屬.....(真的都我扶養)全家只有我一個人有工作

而我有買一間舊公寓 價值160萬是我貸款

也只有我一人在付錢

當初跟銀行貸140萬(十年)現在繳第三年。

房子是我的名字自已的戶頭約5萬元家中一切開消我一個人全付

抱含弟弟的學雜費我有看過其他人問的問題

我覺得我應該可升請但我怕會有漏掉的

請問我這樣有附合資格嗎?我希望大家可以幫我看看一下 。

yes or no在來如果要升請

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呢?
發問者您好: 無工作不代表沒有工作能力

只要身體健康未滿65歲

政府皆會計算其薪資與財產的

唉~政府哪管你家的負債?依照最低薪資計算~您家中有四人就已經快要7萬元了再除以五人~都已經超過每人每月9829元了(以台灣省計)

所以您家並不符合低收入的資格

下次房屋利息補助時 請上營建署網站查詢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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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o 86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